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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盛国际娱乐:印发《宁波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0-12 来源: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主题词: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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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82号

    各区县(市)农业农村局,杭州湾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宁波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经济发展局,象山县农业机械化管理站:

    现将《宁波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29日

    宁波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为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百盛娱乐:印发<浙江省农业机械化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及《宁波市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我市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管理实际,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百盛娱乐: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要求,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农机安全长效管理体制,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加大农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防范一般农机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农机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农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态势,2020年完成省厅下达我市1300台的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考核指标任务,2021年6月底前完成变型拖拉机淘汰“清零”,外省籍变型拖拉机驶离我市辖区。到2022年,全市拖拉机道路交通事故起数、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年零增长;道路外农机事故死亡人数不超过1人;农机万台死亡率不突破万分之四;较大以上农机事故起数不超过一起;不发生重特大事故。

    二、重点工作

    (一)压紧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要切实提高农机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机制,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内容,进一步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对农机安全工作的领导责任。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要求,逐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通过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强化农机服务组织、农机大户、农机手等农业生产经营者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全力排查治理安全隐患和专项整治

    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各地各级要围绕备春耕、蔺草收割、双夏、秋收冬种重要农时季节和重要活动、节假日和岁末年初等关键时点,深入农机作业重点区域,农机事故多发地段,农田、场院等场所,认真做好农机安全的指导检查,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安全生产隐患,要制订日常农机安全执法计划,严查农机使用违法行为,重点开展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农业机械维修经营企业的执法,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不留盲区”。加大辖区内农机安全监管力度,确保农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2.持续开展变型拖拉机专项治理行动。按照《宁波市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和限行禁入实施方案》要求,尽早开展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工作,及时将提前报废奖励资金发放到位。要建立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联系指导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快推进淘汰进度。抓好机手的转业转岗,做好对外省籍变型拖拉机的监管和劝离工作。强化对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源头管控,市、县两级联合驻农机交警,坚持每周上路监管执法,依法从严从重查处违法行为。加大对变型拖拉机实施道路禁(限)行措施,实现变型拖拉机禁(限)行区域零活动。

    3.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以贯彻实施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新修改的《宁波市农业机械化管理条例》为契机,创新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模式和理念,充分利用网络媒体,微信等手段,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因势利导,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农机年检、驾驶证审验等有利时机,紧密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相应农时,市、县按事故级别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开展“举一反三”警示教育;各地每年要制作一部教育短视频、每半年发布一批农机事故典型案例,抓好常态化警示教育,提升宣传效果。各地要加强对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农机手、农机检修人员进行安全驾驶操作知识和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农机从业人员和农民群众安全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农机安全监理应急处置能力

    各地要健全完善农机事故处理程序,规范开展农机事故受理、立案、勘查、处理、认定、复核等工作。创新农机事故统计方式方法,畅通农机事故报告渠道,抓好农机事故统计分析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逻辑性,坚持农机事故月报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市、县要适时修订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市级每年组织一次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活动,并不定期对事故接报、应急救援、现场勘查等重点环节进行演练。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机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四)深化“平安农机”示范创建

    大力宣传推广“平安农机”示范典型经验,扎实开展年度“平安农机”创建活动,提升“平安农机”创建质量,积极开展“平安农机”全国示范县,省级示范乡镇创建工作,积极争取地方政府重视支持,以提升群众对创建平安农机的知晓率、参与率、满意率为着力点,把握共性、彰显特色,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在实现省“平安农机”示范县全覆盖的基础上,2020年计划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1个,力争实现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全覆盖。引导各地继续开展省级“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创建,进一步扩大示范典型覆盖面。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监督检查和动态管理,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回头看”,根据创建标准逐项对照落实,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不松懈、不退步。

    (五)开展老旧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更新管理办法》和《宁波市高耗能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偿实施细则》以及即将出台的《宁波市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精神,全面实施中央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政策,规范操作程序,积极引导农具所有人主动对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机具报废更新,并及时将资金补偿到位。严格规范拖拉机报废回收拆解管理,坚决杜绝报废拖拉机继续上路行驶。进一步落实免收五项农机安全监理费政策,落实便民措施,在农忙季节,指导各地组织农机技术人员开展现场农机安全检验指导和维修技术保养指导。

    (六)推进农机安全监管改革创新

    1.严格规范农机监理行政许可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进一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政务服务2.0建设要求,完善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平台,强化农机监理业务信息化管理,规范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等农机许可和服务事项,提高网上申请率,确保便民规范高效。推行“互联网+执法”监管模式, 应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开展农机执法,提升工作效率。扎实做好“全城通办”事项,落实上道路拖拉机年检前的违法信息核查工作,督促机手及时处理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为机主提供快捷、方便、高效、优质的服务。

    2.强化源头管控,推进农机惠农服务。各地要狠抓源头管理,严格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注册登记及驾驶证申领审核,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年检工作,进一步提升登记率、检验率和持证率。进一步梳理对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机纳入免费实地检验的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加大免费实地检验力度,切实把惠农服务落到实处。积极协调将农机驾驶培训纳入高素质农民培育工程,探索农机驾驶培训和考试区域化工作模式,推进农机驾驶培训管理方式转变。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农机安全生产监管纳入当地重要工作日程,并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当地的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切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二)压实工作责任

    农机安全生产列入市对县年度乡村振兴考核,各地要统筹安排好三年行动工作任务,对市下达的考核指标,要认真分解细化,压实镇乡(街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高标准完成任务。紧盯变型拖拉机淘汰退出目标,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做到组织落实、人员到位、措施得力,着力推进变型拖拉机报废淘汰取得实效。

    (三)形成共治合力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三年行动计划进展和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加强社会舆论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各级各相关责任部门要紧紧围绕职责分工,协同配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工作,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社会关注支持、齐抓共管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请各地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本地农机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报宁波市农业农村局农机化处。

    联系人:任立群,电话:89185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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