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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化兽药源头监管,四措并举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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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2-04-21 16:19
  • 来源: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作者:畜牧业稽查处
  • 为进一步强化源头监管,规范兽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确保畜牧业生产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宁波市农业行政执法系统加强兽药监督执法工作,夯实兽药生产、经营、使用等多环节“全链条”监管,以问题为导向,坚持重拳出击、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制售禁用、假劣兽药及未按兽药安全使用规定使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1-3月,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检查相关单位52家,查处经营假兽药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起。

    一抓源头监管。全面压实兽药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重点检查生产许可、质量检验、产品仓储、生产记录以及国家兽药二维码追溯出入库系统等,增强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守法意识,确保兽药产品质量。强化兽药经营环节监管,检查兽药GSP、兽药二维码追溯制度等落实执行情况,进一步规范经营主体行为,严厉打击经营假劣、违禁兽药等行为,坚决杜绝假劣假劣兽药和其他非法化合物流入宁波市场。

    二抓规范使用。强化畜禽养殖场(户)农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意识,把好畜禽产品生产关。结合“绿剑”护农保春耕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畜禽养殖生产档案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兽药产品购入、使用记录,严厉打击使用假冒、违禁兽药和其他非法化合物以及未建立生产档案等行为,推进兽药抗菌药减量化工作。

    三抓监督抽检。质量监督抽检是保障产品质量的重要抓手,加大生产、经营、使用等各环节监督抽检力度,充分发挥检打联动作用。以问题为导向,根据近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数据,加大对不合格产品生产厂家的抽检力度,追根溯源,扩大抽检成效,统筹安排2022年兽药监督抽检工作。

    四抓指导服务。坚持执法与普法、检查与服务并重,结合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指导,督促主体强化责任意识,进一步做到守法生产、依法经营、合法使用。结合“三服务”活动开展,强化部门协作,会同公安部门到兽药生产企业上门服务,针对打击假冒产品、维护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提出了建议和对策,受到企业一致好评。